省残联召开会议传达省委组织部召开关于干部培养和监督会议精神

21.11.2014  17:17

  2014年11月14日下午,省残联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和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委组织部召开的全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会议和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组织部近期下发文件精神。会议由省残联理事长、党组副书记吴玉新同志主持。

  会上,省残联理事长、党组副书记吴玉新,副理事长张志斌、副理事长李孟竹同志分别传达了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印发<关于省直党政工作部门厅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正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印发<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为推进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的若干意见》和《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

  最后,吴玉新理事长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下一步要把领导干部有作为、敢担当作为常项工作抓,要在其位谋其政,敢抓敢管,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履行职责。省残联将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