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张雷崔枫林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张雷崔枫林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杨忠厚 刘立纲报道 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沈阳闭幕,会议决定任命张雷、崔枫林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曾维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关于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决定,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大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条例》《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抚顺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清原满族自治县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
会议经分别表决,决定任命张雷、崔枫林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并为部分决定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张雷领誓。宪法宣誓仪式结束后,张雷、崔枫林分别作表态发言。
随后,李希发表讲话。他希望新任职的同志时刻牢记誓词,夙夜在公、勤勉尽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全省人民的重托,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的监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辽宁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希指出,今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任务十分繁重。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三个推进”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组成员要发挥好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体机关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积极践行。
李希强调,要扎实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要多措并举提高监督实效,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三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四是要精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风清气正。五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全面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
李希要求,要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扎实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准则》《条例》,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思想觉悟、思想境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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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张雷、崔枫林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二、决定免去关志鸥的辽宁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三、决定任命李金科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四、决定免去孙大刚的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五、决定任命应中元为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