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国粮食会议精神
辽宁省农委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议学习传达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
1月12日,刘长江主任主持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学习传达1月8日至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文件精神。
滕增泰副主任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汪洋副总理最近对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了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同时,通报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我省的沈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东港市粮食局、锦州市粮食质量监督管理站等荣获先进集体称号;省粮食科研所所长董殿文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省粮食集团阜新粮食储备库主任罗庆阜、本溪市军粮管理供应中心助理工程师王刚、阜新市粮油工贸总公司总经理张虎、铁岭市粮食集团公司总经理彭万里等荣获劳动模范称号。
刘长江主任要求全省各级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全面认识理解新常态,准确把握粮食形势新特征和工作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深入推进粮食流通改革转型和创新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李克强总理,张高丽、汪洋副总理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徐绍史主任、任正晓局长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全面加强“粮安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粮食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近期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省粮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发〔2014〕69号文件精神,要做到学懂、学透,入心入脑。
二是机关各涉粮处室、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紧密结合自身的业务情况,制定出台我省下一步的贯彻落实意见,特别是在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储备粮管理、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等9个方面,提出贯彻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由行业处负责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情况专报,13日报省政府领导审定。
四是把本次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克强总理,张高丽、汪洋副总理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做书面传达。
五是在我省制定出台的省委1号文件的内容里要体现《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文件精神。
六是建议请省政府领导挂帅,省农委牵头,省发改委、国土厅、财政厅、环保厅、水利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做好国家发改委、国粮局等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同时,制定出台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办法。
省农委宿丙军、张茂喜、张秀敏副巡视员,刘国际总经济师,机关涉粮处室全体公务员、直属涉粮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