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高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4年,全省法院在省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院工作的批示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省委各项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辽宁全面深化改革和新一轮振兴战略部署的实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报告中从四个方面回顾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一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四是打造过硬队伍,夯实基层基础。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严守公正司法生命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全省法院收、结案总量再度攀升,共受理各类案件642960件,同比2013年上升12.1%,依法审执结案件566823件,同比上升10.52%,审限内结案率99.65%。其中省法院结案9875件。
报告从四个方面对2015年进行了规划展望。全省法院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将今年确定为“司法改革年”,在中央、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下,以敢于担当、勇于进取的精神推进司法改革,统筹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项重点改革任务,通过司法改革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职能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严格司法,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大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改进法官遴选制度,加强上下级法院人员交流,建立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增强党性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使得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司法良知,不为利益所诱,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