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网络传播邪教宣传单 一男子被判刑三年

15.12.2014  14:33

  在QQ上结识了邪教组织人员,被洗脑后,金某利用QQ空间、邮件、传单等多种方式传播邪教宣传单。近日,凤城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三年。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金某在2011年通过QQ结实了一名邪教组织人员,此后金某多次从“QQ好友”的空间里转载宣传邪教组织的文章。自2011年下半年始,金某通过网络、口头等方式向民众传播邪教宣传资料,在凤城一些民宅、楼道、大坝等地张贴邪教宣传资料。此外金某还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民众传送邪教书刊。金某被依法逮捕时,公安机关在其住处发现邪教宣传书籍、杂志、报刊、宣传册等共计297本,宣传单137份,宣传光盘17张,宣传磁带47盒。

  法官提醒,在法院审理的多起类似案件中,大多数被告人都是被邪教组织精神控制,误入歧途,但事后悔之晚矣。提醒广大民众,遇到宣扬邪教的人员,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