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基站上街发广告 48万手机用户受影响
18.01.2016 12:12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利用伪基站屏蔽手机信号,为商家发送广告,这是犯罪。
近日,我省法院发布几起该类案例,几名被告人因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获刑,并处罚金。
2014年1月,王某让其经营的盘锦某广告礼仪中心员工在网上联系购买伪基站设备。1月至3月,王某伙同一名员工驾驶轿车携带伪基站设备,在兴隆台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处,用该伪基站屏蔽信号,干扰公共频率资源,中断手机用户和通信网的连接,为4家房地产开发商分别发送商业广告154538条、309000条、50489条、90879条,为剑桥企划公司发送宣传广告16919条。经中国移动盘锦分公司鉴定,王某和同伙使用伪基站中断移动网络通信共计用户482608户,影响时长共计22074.44小时。
2015年2月,法院宣判此案后,王某等人提出上诉。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认定王某和同伙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张某带伪基站设备到公共场所发广告获刑
2013年10月底,张某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
11月初至2014年3月,张某乘车携带伪基站设备在兴隆台区人员密集处用该伪基站屏蔽信号,干扰公共频率资源,中断手机用户和通信网连接,为兴隆海鲜店、酒店等商家发送广告短信,非法获利48300元。2014年4月,张某投案自首。
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鉴定,张某使用伪基站中断移动网络通信共计用户85105户,影响时长共计11879.27小时。
2015年2月,法院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法院发布二审结果,张某被认定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8.01.2016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