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两节”低保每户发600元救助金
27.01.2016 10:28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1月26日,记者从多部门了解到,今年沈阳城乡低保户“两节”救助标准为每户600元。同时,沈阳市将适度提高2016年的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农村地区标准调整力度,缩小城乡保障差距。
“两节”期间,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孤儿、享受国家抚恤生活补助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每户救助标准为600元;城乡低保边缘户每户救助标准为360元。救助金在春节前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到位。
2015年沈阳市重新修订了临时救助办法,取消了每年最高5000元的封顶限制。对于城乡困难群众发生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将及时、有效实施临时救助。困难居民发生突发性生活、医疗等问题的,可直接向当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王靖瑄)
编辑: zfw04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7.01.201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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