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集中销毁总价值500余万元非法烟花爆竹
27.02.2015 10:2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自2014年11月份以来,朝阳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规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4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成品5164件。
25日,这些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在建平县、凌源市、喀左县、朝阳县等地被集中销毁。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由此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据警方统计,每年春节期间,全市各地都会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甚至死亡事故。因此,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朝阳市公安机关于2014年11月份,正式启动打击非法违规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4起,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14人,行政拘留22人,依法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成品5164件,总价值共计50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这些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均为警方在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链条中严打收缴的,多为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不合格产品,极易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朝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分别于建平县、凌源市、喀左县、朝阳县等地设立分会场,对行动中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
在建平县分会场看到,大量二踢脚、礼花、挂鞭等非法烟花爆竹成品,被集中堆放在一处远离人烟的深坑里,随着工作人员一声下令点火,震耳的鞭炮声响彻山谷,硕大的蘑菇云烟雾,从深坑喷涌向天空,火星随之四散乱溅,公安机关此举有力地震慑了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
朝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张志学说:“市民选购烟花爆竹一定要去正规的零售点儿,避免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以确保在春节期间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平安过年。”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7.02.20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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