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QQ号被盗母亲被骗60余万
看到“家人”、“好友”在微信或QQ上说给他转账的信息,您会怎么做?
儿子QQ号被盗,不知情的妈妈收到“儿子”发来的急需给教授转账的信息,随即给对方转账60余万元。
另一位妈妈则相信路边的算命先生,为给儿子“消灾”被骗千余元现金以及金项链等黄金饰品。
近日,几名被告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追刑责,在此也提醒,如遇到涉及经济的信息,需多加思考和核实。
案例一:
儿子QQ号被盗母亲被骗60余万
2014年3月31日,毕某儿子王某的QQ号被盗,但儿子并未在第一时间告知。
随即,毕某接到以其儿子王某名义发来的QQ信息,“教授‘吴文华’有10万美金存在我的账户里,现他有急用,但因系统升级我无法转账……”
看到“儿子”发来的信息,毕某没多加思考和核实,直接提出从自己的账户给“吴文华”转账。
当天下午,毕某就向“吴文华”的账户汇入61万余元。
该款到账后,“吴文华”账户中的61万余元被转入“郭梁”的银行卡账户中。
之后,覃某持该银行卡联系廖某让其帮忙刷卡套现,廖某找到陆某甲,陆某甲又找到刘某,而刘某表示一张卡不敢刷,要多转几张卡才能刷,于是“郭梁”银行卡中的61万余元分别转入“郭梁”三张银行卡内各20万元。
转账之后,覃某将三张银行卡交给廖某,廖某又将三张银行卡交给陆某甲,陆某甲又将卡转交给刘某,刘某明知卡中金钱系QQ诈骗所得,仍利用POS机将三张卡中的61万余元予以套现。
之后两天,刘某在扣除好处费9万余元后分两次将余款52万余元交给陆某甲,陆某甲、廖某在明知这笔款项系QQ诈骗所得的情况下,各自收取3万余元好处费后,将余款46万余元交给覃某,刘某到案后向公安机关退赃5万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覃某等四人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帮助其非法套现,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覃某等四人系共同犯罪,覃某系累犯,应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处罚。
案例二:
专盯老年人谎称帮消灾进行诈骗
2015年3月12日,张某、曹某及李某等人(另案处理)经预谋驾车来到辽宁省瓦房店市长兴岛三堂村一药房门口时,看到姜某独自在路边行走,便决定利用老年人的迷信心理诈骗其钱财。
随后,李某、吴某先上前与姜某搭讪将其骗至药房后身一居民楼前,而后由张某冒充算命先生的孙子为姜某算命,并以为其儿子化解灾难为由骗取姜某1200元现金、一条金项链、一个金戒指,之后他们匆匆驾车逃走。
经鉴定,被骗黄金项链价值1.6万余元,被骗金戒指价值2800元。
同年3月26日下午1时许,张某、曹某等四人驾车来到瓦房店市第二高级中学附近,见王某独自在路边行走,用相同的方法骗取王某现金5000余元后,驾车逃离。
4天之后,张某、曹某等四人又采取相同手段骗取毕某7.4万余元现金后驾车逃离。
经统计,张某、曹某诈骗三次,诈骗数额共计10万余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醒
涉及钱物信息
需多加思考和核实
临近年底,有不法分子想尽各种办法进行诈骗,通过盗窃QQ号的方式冒充亲朋好友、利用老人的迷信心理,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时不时见诸报端,在此,网友为您支招如何防骗。
1.不法分子在盗窃市民QQ号码后,便通过QQ号码向其QQ好友套近乎,最后以急需用钱或游戏充值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对策: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多加核实,特别是一些市民有亲戚朋友在国外的,要特别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通过QQ、微信等方式提出的各种与经济有关的请求,一旦亲友通过QQ求救或提出汇款要求,应通过打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对方取得联系确认真实性,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路边的算命先生,多是看人说话,而且说的模棱两可,而有人就相信了他们的话。对策:算命属于封建迷信,并不可信,它与科学精神相违背,街头算命利用占卜就能预测甚至改变个人命运,忽略了个人自身的努力,更是缺乏对科学知识的了解。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