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十余名“老赖”因拒不还钱在拘留所过年
当一家团聚欢度新春佳节的时候,却有一些人无法和家人团聚。他们不是坚守岗位的爱岗敬业人士,而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据不完全统计,沈阳有10余名“老赖”的新年是在拘留所里过的。
“老赖”掏出200万
2月1日,腊月二十三,于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袁伟带干警寻找“老赖”行踪。得知于洪区光辉街道某饲料公司当天要开年会,袁伟等人及时赶到,虽然没发现法定代表人李某,但在财务室发现一个保险柜。
财务人员说里面没有钱,袁伟只给对方10分钟时间考虑,如果当天不履行5万元还款义务,就将财务室查封,并将保险柜扣押到法院。财务人员立即给李某打电话,从保险柜里取出了5万元。
春节前夕,铁西区人民法院共有涉农民工案件36起,其中2起正在审理,34起案件均为同一家公司。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经工作,2月4日,全部23万余元执行款被执行到位,农民工在年前顺利拿到工钱。
2月5日,皇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堵住一欠款200万不还的被执行人吴某,准备对其执行拘留。吴某这才服软,把200万一次性拿出来。
不愿还钱被拘15天
2月1日11时许,于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袁伟带着拘留票来到于洪某大酒店将“老赖”林某当场控制住。林某表示如果当天要将其拘留,申请人别想得到一分钱,袁伟当即决定直接将其送沈阳市拘留所拘留15天。13时45分,袁伟等人赶到于洪某洗浴中心将正在洗浴大厅休息的“老赖”曹某带回法院,曹某表示没有钱,但愿意以物抵债,经询问申请人,申请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法院依法将曹某拘留15天。
“老赖”长期欠钱不还,电话不接,传唤不听,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皇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这名“老赖”执行拘留15天。
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春节期间“老赖”回家探亲的时机,开展了打击“老赖”的专项行动,共依法拘留“老赖”13人,实际送押8人,其中3人的小年是在拘留所过的,5人的春节是在拘留所过的。另外5名“老赖”因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而未被实际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款到位30万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