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供热成本25.36元/㎡ 若调价户均可省109元
09.10.2015 12:06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每平方米拟降2元 不含三县一市
降幅为东北副省级城市中最大
沈阳市供热成本为25.36元/平方米,这是沈阳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供热成本监审结论。
昨日上午,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官网发布了《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告称,此次听证会将于10月22日9时在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会议中心4楼会议室举行,时长2小时。
昨日下午,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将听证会会议材料送达给听证会参加人。根据沈阳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供热成本监审结论,核定沈阳市供热成本为25.36元/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提出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如下:居民供热价格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0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
此次调价的范围为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居民用户(不包括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调整后的供热价格自2015-2016年度采暖期开始执行。
据悉,现行沈阳市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若下调2元/平方米,下调幅度为7.14%;现行没有单位报销的居民供热价格为25.3元/平方米,下调幅度为7.91%。与东北其他副省级城市比较,沈阳市拟下调幅度最大,且调整后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实际缴纳额为最低。
根据沈阳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方案,全市居民用户没有单位报销供热面积为9600万平方米,户数175万户,平均每户54.86平方米,平均每户减少负担109.71元。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09.10.201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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