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减税
自供给侧改革提出以来,社会上不时出现一种观点,即供给侧改革意味着要普遍性减税。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种错误观点可能缘于对“供给学派”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拉弗教授提出的拉弗曲线理论的错误理解。鉴于供给侧改革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大战略,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种错误观点进行及时澄清,以免其产生或扩大负面影响。
拉弗曲线描绘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在一定限度(即拉弗税率)以下时,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但当税率超过拉弗税率后,再提高税率反而会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换句话说,整个拉弗曲线是一个倒U形的曲线,即:当税率等于拉弗税率时,政府的税收收入最高;在拉弗税率的左边(即“正常范围”),拉弗曲线是向上倾斜的;在拉弗税率的右边(即“禁止区域”),拉弗曲线是向下倾斜的。
当拉弗教授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拉弗曲线时,他认为当时美国的实际税率高于拉弗税率,处于曲线向下倾斜的一边,所以主张美国政府应减税。拉弗教授的主张后来得到了美国前总统里根的支持。里根在1981年执政后,实施了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减税,对美国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以至于后来人们一提到供给侧改革,很多人便想当然地简单等同于减税。
关于拉弗曲线有几点需要说明澄清。首先,因为拉弗曲线描绘的是政府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所以它只考虑了经济效率,没有考虑公平。第二,拉弗税率取决于可纳税收入弹性系数,即:可纳税收入对税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可纳税收入弹性系数越高,拉弗税率越低。第三,如果政府既考虑经济效率,也考虑公平,那么相应的优化税率是低于拉弗税率的。最后,究竟是应该加税还是应该减税,取决于实际税率与优化税率相比孰大孰小。如果实际税率高于优化税率,则应该减税;反之,如果实际税率低于优化税率,则应该加税。
总而言之,从上述讨论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供给侧改革并不一定意味着减税。要回答我国目前的供给侧改革究竟是该加税还是该减税,应该先弄清我国的实际税率和优化税率到底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