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16.02.2016  18:30
        2月14日,《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甘肃省在学习贯彻中发11号文件中,紧紧结合本省实际,突出脱贫攻坚和现代农业发展任务,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主体作用,明确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政策,加大了综合改革的指导力度。         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强调,供销合作社改革要坚持正确方向、问题导向、为民取向和破题指向,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面落实中央改革决策,在密切与农民联结、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担当更大责任。         意见指出,要重点支持供销社广泛建立健全村级综合服务社、打造“网上供销社”、实施农业物联网社会化服务工程、以省级为带动做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强化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功能。同时,在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增强发展实力等方面也强化了改革推动措施。         意见要求发改、财政、农牧等诸多部门配合联动,凝聚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分解重点任务,明确改革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营造了较好的改革发展环境,为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探索推进改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