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就要依法治污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在即,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正在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执法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以来,环境法律法规相继细化,环境法治进程明显加快。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加强依法治国,就要依法约束政府决策行为,依法规范环境监管,依法打击违法排污,依法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一言以概之,依法治国就要坚决依法治污。
既然要依法治污,就要彰显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尤其是在新法实施之初,必须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真正彰显法律威严,引导和倒逼全社会学法、尊法、护法、守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一些法律法规,较大程度上克服了理念滞后、责任不明、处罚过软等突出问题,但好刀要开刃,好法要落地,这就要求环境监管执法不能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而要出重拳、用重典,动真格、见真章。
向污染宣战,必须有抓手,有利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污就是重要抓手、重要利器。在以往的污染治理中,我们也曾取得过短期内大幅改善环境质量的战绩,但多是靠行政手段,过不了多久,污染就会反弹。现在看来,真正赢得治污这场持久战的胜利,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而必须强化法律约束,将污染治理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环境法治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善环境质量压力大、消除环境风险压力大,是很多地方面临的共性难题。破解环保困境,需要提高违法成本以强化环境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需要明确政府定位以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所有这些,都要靠法律来规范。强化依法治污,可以引导和倒逼污染企业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引导和倒逼地方政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因此,我们应当坚定这样一种认知,依法治污,是从根本上遏制污染的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是大势;依法治污,要强势。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任何人都不要高估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能力,不要低估了党和国家治理污染的决心,更不要错估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因势而谋、应势而动彰大略,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显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