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03.04.2017 01:4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从流通终端保证保健食品市场安全,有效提升流通环节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近日,沈阳市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沈阳市局制定并下发了《沈阳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指导并督促各区、县(市)监管部门根据市局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逐一与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促进其遵照执行《辽宁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试行)》,在安全责任、制度规程、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和应急保障等方面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发展”理念,加强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沈阳市局将采取督导检查和考核等方式保障工作效果,确保2017年11月5日前辖区内50%以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者)落实主体责任,2018年11月5日前100%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维持良好市场秩序,为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3.04.2017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