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土保持局举办《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培训班

11.12.2014  12:42



12月4-5日、8-9日,省水保局在沈阳分两期举办了《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区)水土保持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从事监督执法工作的专职人员共计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刘相存为学员授课。刘相存从《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制定《条例》的简要过程,《条例》制定过程中大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和注意的关键环节等四个方面为学员做了较全面的讲解和剖析。水保局负责同志就《条例》的贯彻落实讲了三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新要求;三是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局监督处从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水土流失治理、监测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做了有针对性的逐条解析,并在培训班上解读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及其配套标准的重点内容。

参会学员一致反映,本次培训及时有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对全省监督执法人员快速地掌握《条例》的特点和关键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