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水土保持局通过水利部“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复审
07.05.2015 11:48
本文来源: 水利厅
近日,朝阳市水土保持局顺利通过了水利部“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复审,继续被确认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自2006年以来,朝阳市水土保持局一直享誉“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殊荣,不断取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多年来,朝阳市水土保持局在部、省、市业务部门及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 号召,大力推进朝阳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向纵深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立足岗位,履职建业,争创一流。以“人人要成精英,事事要出精品”的理念,发扬“团结、文明、拼搏、求真、务实、高效”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敬业奉献,自2000年始先后获“市、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四届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06年以来,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在全面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工作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核心作用;三是强化思想道德建设,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四是创新工作思路,开创一流工作业绩;五是树立服务意识,推动和谐朝阳建设进程;六是建设学习型集体,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七是注重民主法制建设,营造文明和谐工作氛围。朝阳市水土保持局全体职工将再接再厉,以新思路迎接新挑战,以新姿态开创新局面,拼搏奋进,勇往直前,努力推进朝阳生态文明建设事业阔步前进。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7.05.2015 11:48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