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气象局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22.09.2016  22:40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指示要求,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6]7号,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做好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参加辽宁省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培训,抚顺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集中全力,攻坚克难,确保抓出成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和辽宁省气象局培训,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并将本市105家单位、150件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在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保质保量提前完成阶段性任务。(作者:金 鑫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