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为种植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是否有优惠政策?
30.04.2015 13:16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规定:三、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0.04.2015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