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森林综合保险条款》出台 赔偿金额提高10%

08.06.2017  22:33

  经省林业厅与相关保险公司共同研究,日前新修订的《辽宁省森林综合保险条款》正式出台,并已在签订履行2017年度森林保险合同时执行。

  比照原保险条款,新版有以下调整:取消了绝对免赔额和绝对免赔率;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程度×受损面积;保险林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以理赔专家鉴定小组出具的灾害鉴定意见作为理赔结果的依据。

  新修订的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林木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包括挖树根、清池、挖坑、移栽、树苗、施肥到树木成活所需的一次性总费用,每亩保险金额为500元;年保险费率为3‰。新的保险条款进一步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林木发生灾害后,赔偿金额比以前提高了10%,理赔将更加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