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三措并举保障夏季学生和幼儿在校饮食安全

21.07.2017  11:01

随着夏季气温逐渐升高,进入食物中毒事件易发期,为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近日,沈阳市食药监局组织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强化夏季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规范学校食堂许可审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许可审批监管,严禁无许可经营行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布局流程及各功能间设置情况严格审查、监管,特别是对档口承包式经营情况突出的学校食堂,严格审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要件,对监管中发现擅自更改布局流程、改变功能间用途的,立即督促整改。

二是排查学校食堂风险隐患。切实排查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其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防交叉污染,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同时,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立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并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