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借给儿十万元 儿媳为啥说什么都不认账

10.07.2015  08:30

  沈阳57岁的李女士借给儿子10万元一直没还,儿子承认借过这笔款,可儿媳妇却坚持不承认,还说这钱是婆婆赠与的。无奈的李女士只好将儿子和儿媳妇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儿子和儿媳妇偿还借款。

  李女士当初和儿子前去取款时,儿子曾求助警察帮忙护送。正是有了这份证据,钱款被认定为借款。至此,儿媳又改口称,钱是丈夫借的,借款是丈夫一人的债务,和自己无关。

  借儿十万儿媳不认账

  说起将儿子和儿媳妇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索要欠款这事儿,沈阳57岁的李女士显得十分无奈。5年前,她借给儿子10万元,时至今日,儿子和儿媳妇一直没有偿还。自己找过儿子和儿媳妇索要,儿子承认借过这笔钱,而儿媳妇则始终不承认,让李女士寒了心,不得已才到法院起诉维权。虽然双方之间没有借条,李女士拿出了当初取款记录凭证等相关证据。法院调查时,儿媳妇说这笔钱款是李女士赠与的。

  警察护送证明为借款

  对于赠与一说,李女士说,自己并没有赠与的意思。当初,儿子向自己借款时,自己和儿子一起到银行取的钱款。为了钱款安全,儿子还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求助,于洪公安分局迎宾路派出所出警帮忙护送的。随后,儿子将钱款存到了自己账户。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之间没有书写欠条、借据等,但李女士也没有赠与的意思,而且儿子也承认这笔钱是借款,因此该笔钱款应认定为借款。另外,警方出具的取款护送相关证据材料,排除了债务虚构的合理怀疑。

  借款认定为夫妻债务

  对于借款的用途,儿子说钱款全用于购买轿车和媳妇生孩子花销了。儿媳妇称,即使是借款,也和自己无关,应是丈夫一个人的债务。因为自己生完孩子不久,就搬到南方和父母一起居住生活。虽然丈夫用这笔钱购买了轿车,但自己并没有使用。另外,自己没有花这笔钱。

  法院审理认为,儿媳妇虽然没有使用过轿车,但购置轿车属于家庭投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虽然儿子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婆婆打官司,主要因儿媳要离婚

  儿媳妇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款是丈夫个人借款。同时,夫妻间没有明确约定借款为丈夫个人债务,也没有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该笔夫妻债务应认定由夫妻共同偿还。

  最终,于洪区人民法院判决10万元借款由李女士儿子和儿媳妇共同偿还。知情者透露,李女士打官司要钱,主要是因为儿媳妇与儿子感情出了些问题,儿媳妇想离婚,可儿子一直没同意。李女士害怕钱财被儿媳妇分走,所以不得已才起诉索要。

  借钱别因亲属就不写条

  主审法官李旭莹表示,在现实生活中,亲属之间因身份关系往往产生较强的信任,所以在借款时很少写借条。借款一方很难拿出相应的证据,而对方又不承认,日后极易产生纠纷,更容易造成亲属之间的关系矛盾恶化。

  在此,李旭莹建议广大市民在民间借贷时,一定要对方书写借条,约定还款时期等,并保留账户交易明细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相关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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