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贷款买房得优惠 风险大人财两空酿命案
战某和妻子孟某因为要贷款买房,办了“假离婚”手续,房子登记的是孟某的名。可之后孟某却变心了,又找了个男友,还住进了他们贷款买的房子里。这让战某无法忍受,一怒之下杀了孟某的男友。3月2日,记者从法院判决网上获悉,市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战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贷款买房假离婚
战某和孟某都是辽宁西丰人,两人一块到北京打拼,开了一家烧烤小吃店,两人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有了一些积蓄后,两人决定在沈阳买套房子,为了获得贷款优惠,两人于2013年初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他们还在一起生活。
本是假离婚,可是两人离婚后却发生了变故。2013年6月,孟某认识了同为东北老乡的易某。易某34岁,比孟某小了好几岁,易某经常来店里,两人渐渐有了感情。可战某还蒙在鼓里,还拿易某当朋友,给易某提供做生意的工具。
2013年七八月间,战某一次无意间在孟某的手机上发现了一条暧昧短信,是易某发的,这让战某非常震惊。他曾问过孟某,可孟某死活都不承认两人有特殊关系,坚称短信发错了,战某也只能将信将疑。2013年11月末,孟某回沈阳装修房子,战某发现易某也不见了,他的疑心更重了。
2014年1月19日,战某回到沈阳,本来想回自己家,可孟某却说和同学在一起,一时半会回不来,战某只好先回了西丰老家。
假戏真做人财两空
在丈母娘家里,战某心中的疑惑终于解开了。孟某的母亲赵某某一声叹息,她告诉战某,女儿确实变心了。一气之下,赵某某将女儿骂出了家门。在丈母娘眼里,战某是个好女婿,不但对女儿好,对她也非常照顾,她非常希望他俩能生活在一起,可假离婚怎么就变成真离婚?
临离开家时,战某对丈母娘说,他对孟某付出太多,房子是他买的,写的却是孟某名,他现在是人财两空。他认为,都是因为易某第三者插足才导致今天的结果,房子不能让易某住,他要去沈阳找易某算账。
失去理智怒杀“第三者”
此时,战某已经失去了理智,他不能容忍易某的夺妻之恨。他买了一把不锈钢尖刀、一把菜刀,来到他和孟某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处。
敲开房门,战某想都没想,就朝易某腰部捅了一刀,然后追砍易某至卧室。在卧室里,战某看到睡在床上的孟某,更来气了,又连续追砍易某数刀,致易某死亡。次日,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鉴于本案因情感纠葛引发,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犯罪,具有坦白、悔罪等从轻处罚情节,故对被告人战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4155元。
“假离婚”存多重风险
因为孟某的过错,让男友死亡,前夫获刑,也许悔恨将伴随她一生。孟某说,她和战某是假离婚,两人感情很好,他从来没打过她。可她和易某也有了感情,摆脱不掉易某,只能将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记者咨询了法律界相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定义,所谓的“假离婚”只是夫妻俩一厢情愿的说法。一旦离婚的法律事实产生,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每一个人都应严肃认真地对待婚姻问题,而不要当作“儿戏”。
本报记者周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