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50万元电缆“不知道拿东西卖是犯法”

23.04.2015  13:03

   本报讯 刘欢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浩报道 管钳子、断线钳,面包车……昨日10时,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刑警大队院内,记者见到了这些用来盗窃建筑工地材料的工具。“我们工地的电缆线全让人给偷走了,价值10万元。”2月2日,苏家屯分局接到辖区内一电力公司的报警。此前,在苏家屯区湖西派出所、中兴派出所辖区内,也发生了3起类似案件,涉案总价值40万余元。

  苏家屯分局刑警大队专案三队的民警们调取了失窃工地附近的500个监控点位的视频资料,逐一进行排查。发现每次作案的都是4名中年男子,乘坐的都是一辆银灰色海狮面包车,这辆面包车有三个不同的车牌号,其真实的车牌号是辽AG758E。

  3月27日凌晨,民警将涉嫌盗窃的张某某、霍某某、程某某、薛某某及涉嫌收赃的梁某某、王某某共6人全部抓获。

  专案三队队长王振东介绍,嫌疑人作案时就用假牌照,不作案或离开现场时就换上真实牌照。嫌疑人把电缆的外皮剥去,里面的铜线以每斤40元的价格卖出,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昨日11时许,记者在苏家屯区看守所见到了嫌疑人张某某。

  记者:为什么选择偷建筑工地?

  张某某:没啥活干,就合计赚点钱,俺也不懂法,不知道拿点东西卖就是犯法。

  记者:你之前就因为盗窃工地材料被判刑,怎么能说不懂法?

  张某某:上次我在家睡觉,警察就把我抓走了,我都不知道是咋回事,那是有人陷害我。

  记者:在工地偷材料的时候被发现过吗?

  张某某:我们一般都是凌晨去,打更的都睡觉了,没有人管。家里穷就是赚点钱养孩子。

  记者:养孩子就去偷别人的东西,你孩子知道吗?

  张某某:……(低头沉默不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称自己不懂法,偷东西是为了养孩子。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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