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斗殴吃亏 爹替儿报仇错杀他人

12.07.2015  12:45

  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说给下面这对父子再贴切不过了。

  儿子聚众斗殴时吃了亏,衣服被撕坏。

  老爸不乐意了,“谁欺负你了,咱找他去!”老爸又聚众替儿子报仇!“敢欺负我儿子,我要你命!”距离除夕还有几个小时时间,老爸带一伙儿人把对方四个人给打了,一死三伤。“诚信”的老爸履行了“诺言”,要了对方的命,但自己也被判了死刑。

  案件审理时,老爸才发现打错了人,被打死的并不是跟儿子打架的人……

  儿子聚众斗殴衣服被撕坏

  20岁出头的小邵家住新民市卢家屯乡兰家堡村,爱上网聊天的他2014年1月27日晚上,用QQ和朋友李强(化名)的女朋友聊天,在聊天时,小邵说了脏话,被李强发现,两人因为这个对骂了起来,并约定好29日在梁山市场打架。

  29日中午,距离那一年的除夕只有不到一天的时间。

  小邵带着哥哥等六个人来到了梁山市场和对方“决斗”,没想到李强那一方来了14个人。人数上不占优的小邵被对方给打了,其实并不严重,只是衣服被撕坏了而已。

  下午,回家吃饭的时候, 42岁的爸爸老邵听说了儿子被打的事,桌上正好有老邵的三个朋友,几个人一拍即合,“谁欺负你了,咱找他去!”

  随后,几人放下碗筷,直奔几公里外的李强家,路上,老邵还买了五根镐把。

  愤怒老爸替儿子出气

  到了李强家后,一个中年男子和两名女子在家,老邵、小邵一伙儿人进屋后就对李强的父亲说,“你儿子把我儿子给打了,衣服都破了, 400多块钱呢!怎么办吧?”“我不清楚,实在不行经官吧。”李强的父亲说,“大过年的,咱别打架。”

  里面正交涉,老邵的朋友就和外面的一个小伙儿吵了起来,“他儿子回来了”,外面突然传来了一句惹祸的话。

  老邵以为李强回来了,于是动手打了李强的父亲几下,随后又拿镐把打了对方几下,就跑了出去,找李强。

  随后,双方厮打在了一起,对方有四个人被老邵一伙儿人给打伤,其中被认成李强的小伙儿伤势最为严重,等几人逃跑时,小伙儿已经站不起来了。

  回去的路上,小邵发现,爸爸手里的镐把都被打折了。“我是兰家堡的,姓邵,有事找我。”打完之后,老邵“潇洒”的扔下一句。

  被打死小伙儿不是李强

  在打斗中,那名19岁的男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他被老邵当成了打自己儿子的李强,老邵用镐把将这名男生打成了颅脑损伤而死亡,当起诉书形成,老邵意外的发现,他打错了人,这个男生根本不是李强,而是李强的表弟。

  除了一人死亡外,还有李强表弟的母亲、舅舅、姥姥也被打伤。经鉴定,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次日,老邵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的三个朋友也先后归案。

  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将老邵起诉至法院,小邵也被另案处理。

  辩护人表示,老邵主观上没有杀死被害人的故意,被害人的死亡是老邵故意伤害过限行为所致,应为故意伤害罪,且老邵认罪态度较好,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意不深。

  替儿报仇老爸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老邵纠集三人,其中被告人老邵持械击打被害人头部数下,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另外三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辩护人提及老邵应为故意伤害罪的辩解,法院认为老邵持镐把击打被害人头部数下,致人死亡,从其所选择的作案工具、击打部位、次数和深度看,其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放任心态,构成故意杀人罪。对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昨日,本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老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三名同案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年、四年。四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11万余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

  相关新闻

  儿卖瓜便宜被同行打爸持刀杀人

  因为两毛钱的事儿,两伙儿卖西瓜的摊贩吵了起来。骂也没好使,找来行政执法也没好使,价格低廉的同行就在身边抢着顾客。最后也是为了这西瓜,还闹出了人命。一边是替前妻出头,前夫送了命;一边是替儿子出头,老爸被判了无期。

  沈阳市民郑燕和前夫孙兵在铁西区赞工街农贸大厅内卖西瓜,但在农贸大厅对面,市民周翔也摆摊卖西瓜,两家自然成了竞争对手。

  不过郑燕二人在市场内经营,有市场费用,卖的西瓜自然要比周翔的瓜要贵,郑燕认为,这种价格战输了下来,自然影响生意。

  2014年9月12日上午,周翔来了一车西瓜,郑燕赶紧跑了过去,不让他卸车,“离我家水果摊太近,影响我生意。 ”

  周翔则表示,郑燕骂了他,还找来了行政执法,让他把西瓜摊挪走。

  当天中午,周翔说郑燕又来骂了一会儿,但他没理会。

  下午,孙兵回到水果摊,从前妻那里知道了同行卖便宜西瓜的事,又找到了周翔,双方说了几句就撕扯了起来。在追逐中,孙兵还把周翔的水果摊案子弄翻了。

  周翔的父亲周大成看到儿子被追打,便拽住了孙兵,质问他为什么打人,两人随即争吵、厮打在一起,周大成表示郑燕也在后面打了自己。

  随后,周大成随手拿起了案子上的西瓜刀,连刺孙兵两下,并一脚踹翻了郑燕,随即刺了郑燕腿和屁股各一刀。

  见郑燕还在骂自己,周大成还拿啤酒瓶砸了她头部一下。

  周大成随即逃离现场,在电话里,周大成向儿子承认扎人的事。

  周翔随后协助民警给父亲打了电话,劝他投案自首,周大成随即在约定地点被警方抓获。

  但50岁的孙兵因抢救无效死亡。 43岁的前妻郑燕右臀部刀刺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头皮裂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具有过错,经查,双方因售卖西瓜发生争执、厮打,对矛盾激化均负有责任,被害人行为不具有刑法学意义上过错,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昨日,本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大成因目睹儿子与其他两名被害人争斗,遂与该二人发生厮打并持刀刺扎,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大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5万余元。

  (当事人为化名)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