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法院“四个一”工程深入构建司法廉洁
03.02.2015 18:40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一是坚持把廉政责任作为法院党组的第一任务。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每位党组成员都要向纪检监察部门写保证书,严格遵守“十个不准”, 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院长具体抓,其他分管副院长配合抓,政工、纪检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督、检查的格局。
二是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干警每年上的第一堂课。通过新年伊始的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党支部集体学习会、集体讨论交流等教育活动,使干警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政治敏锐性、明辨事非的能力以及拒腐防变的免疫功能。
三是坚持把廉政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生命力。从制度保障入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实行“ 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制、听庭评议制度、违纪违规诫勉谈话制度、勤廉考核讲评机制,有力推动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干警勤政廉政的积极性。
四是坚持把廉政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防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和层级领导的领导督查、监管责任。强化对审判执行监督制约和防控机制,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查究”督查体系,建立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网站和推行“一案一卡”,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分别确定不同的廉政风险节点,以“节点”防控,定期对风险点自查自纠,聚焦“六难三案”等四风问题抓整改,对重点岗位抓提醒,督查,建立审判和执行岗任提示、预防机制,确定防控建设责任主体,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措施,持之以恒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单位: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03.02.2015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