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订的3634元往返机票为啥只退回200元
本报讯 记者靳丹报道本想去旅游,沈阳的崔女士在“去哪儿网”订了深圳航空公司沈阳飞往昆明的往返机票,共计3634元。不成想由于自身原因,暂时去不了,可是退回来的机票钱令崔女士大跌眼镜,“只给我退回来200元,在退款过程中也没有任何提示,如果有提示只能退这么少,我还能退吗?难道要收取天价退票手续费吗?”
深圳航空客服表示:“具体退票金额要找去哪儿网,在哪订的找哪里”。
去哪儿网给记者回复:相关领导正在研究这件事的解决方案。
代理公司天泰航空给出退费200元的解释是:“崔女士订的是特价机票,退票要收取100%票面费,退回的200元属于机场建设费。”
消费者:退票标准难以接受
昨日,网友“透透心O”发出微博称:“2月28日在去哪儿网订了3月13日从沈阳到昆明的往返包机票,共计3634元,因个人原因3月1日退机票,退票过程中没有任何提示会给我退回多少钱,退款结束后才显示退回200元。”
随后,记者联系上博主崔女士,据崔女士介绍,当时她在去哪儿网订的“打折机票”。而在3月1日,崔女士发现有些事情可能去不了了,所以就在去哪儿网上进行了退票。虽然当时也有“退改签规则”,但一些规则崔女士并没太读懂,“当时认为也就收取20%的手续费。”
可是随后支付宝显示的数字令崔女士无法接受,“就200元?那我那3434元都去了哪里?如此退票标准太令人难以接受了。”
随后,记者分别联系到深圳航空公司、去哪儿网、代理商天泰航空。
航空公司:在哪订的找哪里
深圳航空公司给记者的查询结果是,崔女士从沈阳飞往昆明的机票订的是“特价机票”,“这个特价机票退票是收取100%票面费的。昆明飞往沈阳的机票可以退回50%的票面费。”
记者质疑:“如果返程机票可以退回50%的票面费,那也不能只退回200元?”深圳航空的客服人员随即表示:“具体退票金额,要找去哪儿网,也就是在哪订的找哪里,他们有相关的退票规则。”
代理商:特价票只退机建费
代理商天泰航空给记者的解释是,崔女士订的沈阳到昆明的往返票都属于“特价机票”,都要收取100%的票面费。每张票退回50元的税钱,4张共计200元,“这200元就是机场建设费。”
订票网站:正制订解决方案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去哪儿网,对方给出的回复是,目前相关领导正在找代理商调查这件事,会按照相应的航空公司退票标准来核查此事,“目前,我们领导也正在制订解决这件事的方案,有结果会第一时间回复。”
而崔女士给出了不同的说法:“我在去哪儿网进的是‘打折机票’区域。我看见‘特价机票’了,可是我没进那个区域。为什么也只退这点钱?”
昨日,崔女士给记者提供了出票完成后显示的“退改签规则”。
从这则规则上看,“去程退改签,航班起飞2小时之前,退票收取票面100%退票费;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退票收取100%退票费,航班起飞2小时之前,变更收取票面100%变更费;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变更收取票面100%变更费。”返程退改签规则与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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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机票只退回机建费燃油费律师起诉航空公司“霸王条款”
据媒体报道,2011年3月,北京律师刘家辉在某航空公司网站上订购了特价机票,后因行程改变退票,航空公司只退还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共计140元,机票款630元并未退还。刘家辉于是将该航空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机票款630元。当年10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合同纠纷案。
刘家辉认为,“退票收取适当的费用,这一点我能接受。但让这张机票完全作废,我认为这明显加重了消费者一方的违约责任。这种格式条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
民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航空公司利用谈判地位的不平等,把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强加于缔约的另一方,这种条款即便是经过明示,也是无效的。
2011年6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首批27种“霸王条款”,其中包括“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买了机票以后,等于和航空公司签订了一个航空运输合同,即使享受了打折,也不影响这种合同的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法规定,消费者是有权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