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提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 市区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11.07.2017 21: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7月10日,本溪市民政部门表示,本溪市新出台的城乡低保人员及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已于7月份正式实施。
本溪市此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518元提高到550元,县级政府所在乡镇每人每月由463元提高到500元,县级其他乡镇由每人每月443元提高到500元;各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由3756元提高到4044元,县级每人每年由3564元提高到4044元;全市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6447元提高到69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175元提高到4468元。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1.07.2017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