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商公布首批37条“免罚清单”
16.05.2016 18:51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深化“双进双解”活动,沈阳市工商局5月11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对37种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或罚款。
免罚清单内容涉及15部法律法规,49条法律条款,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准入监管、企业登记事项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网络经营监管等五大领域。其中,一部分是认定违法行为轻微,可以免予罚款处罚的情形,但该情形不免除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其他种类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另一种情形是违反法律规范中的禁止性条款,但如在执法部门规定期限内改正即应不予处罚。
据介绍,首次违反规定免罚清单包括企业未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网络经营者未公开营业执照等‘压红线’或者‘跨红线’的行为,将以提示、警示、警告、信用公示等措施取代。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修订和沈阳市区域发展需要,免罚清单将会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吴宏、包晗通讯员康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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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