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制度改革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08.01.2015  15:12

2014年11月,我省《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正式出台,精神萎靡不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推诿扯皮等15种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将被问责,这是我省党的制度建设工作的又一新成果。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又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证。2014年3月,省委成立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专项小组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着眼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制度,立足长远改革探索和建立新制度。2014年,专项小组明确了6个方面20个重点改革项目,细化了53项具体工作分工,实行台账式管理,统筹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一批党内法规制度,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以党的建设制度为保证,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转作风、强服务,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着力聚人才建队伍,大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为推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领导班子建设制度不断完善。围绕贯彻民主集中制,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2013年底,我省制定出台了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常委会例行报告工作制度的办法(试行)》,推动各级党委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政治纪律的决定》,对省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通过大规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推进全面振兴的素质和能力。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着眼于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我省分别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努力营造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一个意见、七个办法、两个通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酝酿、民主推荐、人选考察、常委会票决到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系统配套、完整闭合的制度体系。制定《关于省直党政工作部门厅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正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暂行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养锻炼干部。制定出台《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市厅级和县(市)委书记后备干部及市厅级副职中长期培养对象初步人选推荐报送工作的意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干部监督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我省坚持严字当头,制定并落实省管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因私出国集体会商制度和省委管理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抓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的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县(市、区)党委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领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强化对干部的从严监督管理。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集中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编造假履历假档案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创新。着眼于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从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创新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流动配置、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改革任务。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建立了包括55名院士在内的1300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制定实施“1+7”配套意见,提出7类人才培养措施及配套政策,实现重大人才工程与重大人才政策集成统筹。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院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院士作用的意见》。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毕业生成长计划,扎实推进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工作,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党的组织制度和基层党建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对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等提出改革任务。制定《关于为推进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重点项目的通知》、《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意见》、《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出台我省《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系列配套制度,党员作用发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等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蓬勃发展。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从严治党新常态、改进作风新常态,我省还将着力加大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执行力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让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