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推进党建带工建 工建助党建工作

24.11.2015  10:5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领导的意见》、省委关于《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锦州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部署,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日前,锦州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工建助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工建助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锦州市委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中央群团工作召开后,锦州市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群团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组织的领导,锦州市总工会多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就如何把工建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市总领导班子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挑战,积极探索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周围,将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切实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