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辽阳县残联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动员会

29.12.2015  10:18

  12月25日,辽阳县残联党支部召开了由机关全体党员参加的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动员会,会议由机关支部书记王东芳主持。

  首先,由王书记传达了辽县纪发【2015】9号文件,关于在全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她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同时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要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最后,县残联理事长吕景田同志又做了表态性的发言,他说:“我作为机关一名党员,要严格按照机关党支部的要求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和《准则》,要认认真真地学,原原本本地学,学深学透,尤其做为机关的一把手,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上守住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在纪律方面守住纪律的‘底线’,在执行政策上不碰触‘高压线’。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当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