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在全国率先出台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31.05.2019  11:01

  5月29、30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对全省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家长们普遍关注的课后服务收费问题,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进行了解答。

  课后服务收费合理吗?

  丁景昌委员:我想就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的问题进行询问。今年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规定提供课后服务可以向学生家长收费,并且还制定了收费标准,据说是全国首例。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大家对这个收费标准反映不一,有的认为高一些,有的认为偏低,我想问一下,辽宁是基于何种考虑做出这样一个规定的?制定的依据是什么?请发改委回答。

  省发改委副主任唐抑非:学生课后无人照看,课后负担比较重,补课费比较高的问题,是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去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强化中小学课后的主渠道作用,充分挖掘学校的潜力,各地方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课后服务,设定服务收费,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很好的办法,这是件大好事。本着好事办好、好事快办的原则,今年年初省教委和发改委两个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在通知当中明确坚持自愿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课后服务,这在全国是首例。应该说,从今年年初开始实施到现在,社会反响非常好。收费标准的上限是200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用于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和参加学校各种体育、艺术等很多活动,突出学生参与的广泛度,让学生在课后能够被有效地组织起来,减轻了学生很多课外课程的学习。应该说,这个办法实施之后,社会效果逐步显现,特别是经过这次省人大常委会论证之后,省发改委将会密切关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而且针对收费的标准,我们也会进行动态调整,切切实实让政策发挥出良好的社会效应,为家长减少后顾之忧,减轻经济负担。

   有偿补课咋处理?

  杨承豪委员:有极少数、极个别的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规参与课外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请问,下一步将如何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规范并查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庆才:对于违规有偿补课的问题,我们出台了政策,着重在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构建师德师风的监督体系。

  第二,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管理。

  第三,加大对违规的查处力度。成立省规范办学办公室,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设立公开信箱,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违规行为,做到件件有着落,对违规教师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查培训机构教师资质,对于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的教师,要查找有没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再有,对于私自参加培训机构的公办教师,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查处,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补课费太高如何看待?

  单伟委员:目前绝大多数学生都在校外补课,费用很高,学生家长普遍认为学生补课费给家庭经济造成了很大压力,请问政府有关部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对辽宁的消费结构有什么影响?

  省发改委副主任唐抑非:高额补课费长期以来是我们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解决高额补课费的问题不能简单地通过行政手段、降低收费标准来解决,还是应该通过强化学校管理、转变社会观念、完善校外培训监管体系,有效减少校外补课需求的方式来解决。同时,我们也建议社会转变观念,逐步破除唯分数、唯升学论的错误思想,改变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攀比心理,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学校生态。同时,在社会上提倡多种方式培养人才、多种渠道培养人才的机制。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高级记者唐葵阳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唐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