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全市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
沈阳网讯(记者崔严) 4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全市共出动执勤警力34127人次、车辆10754台次;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6.43%,治安警情同比下降42.65%;交通事故“件、死、伤、损”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66.67%、50%、80%、53.5%,火情火险“零”死伤,“件、损”指标同比分别下降32.8%、25.5%;全市3项大型活动、52处祭扫场所和37处景点景区共接待群众193万人次,车辆30万台次,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稳定的清明节小长假,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巡防打击相结合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6.43%
全市公安机关启动社会面巡逻防控二级勤务模式,每天出动社会面巡逻警力2874名、车辆862台,将警力投放到祭扫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做到社会面整体巡逻防范到位、武装巡逻到位、内部安全防范到位、地铁安全防范到位,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6.43%,治安警情同比下降42.65%。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将打击触角向祭扫场所、旅游景区、繁华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延伸,严厉打击拎包扒窃、敲诈勒索、偷盗抢劫、欺客骗财、兜售迷信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5起,查处治安案件224起,抓获逃犯19人。
交通秩序依法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768件
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2287名交警全员上岗,对全市33处墓园、10处殡仪馆、7处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实施全面管控,重点强化高速公路、国省公路巡查巡控,采取远程控制、远端分流、多点分流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防止发生大面积交通拥堵。深化“压事故、保畅通、打黑车、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此间,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7768件,交通事故“件、死、伤、损”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66.67%、50%、80%、53.5%,实现了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消防隐患大排查共检查整改火灾隐患1426处
节日期间,全市2559名消防官兵、392台执勤车辆进入二级战备状态,在重点祭扫场所、林区、旅游景区、进山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置100个消防流动执勤点,缩短消防保护半径,及时处置火警、火情、火险和火灾事故。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八大领域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检查社会单位2936家,整改隐患1426处,实现了重特大火灾事故“零”发生。
大型活动严管控各项活动现场秩序井然
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严控危爆物品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对全市404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危险品单位落实“实名制”管控责任和加强性防范措施。全面做好2017中国沈阳汽车交易博览会、中超联赛等3项大型活动以及重点旅游景区和祭扫场所现场安保工作,部署现场执勤警力3178人次,车辆1045台次,确保各活动现场秩序井然。
窗口单位不休息为群众办理各种证件3568件
清明节小长假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户政、出入境、交通等344个窗口单位照常办公,积极为广大市民特别是外地回沈市民提供服务。此间,全市公安窗口单位共服务群众3872人次,办理各类业务3568件,其中办理户籍213件、身份证998张、出境申请468件次、交通业务1889件次,受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