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民守法成为社会自觉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
让全民守法成为社会自觉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
——四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知名演员嫖娼被抓,本应该受到谴责,但一些人不去关注事实本身,而是猜想“他肯定是得罪谁了”。这种阴谋论式思维耐人寻味,道出了“全民守法”的意义:不信法又如何守法,不以守法为荣违法为耻又如何实现善政?
“肯定得罪谁了”——这话人们听得太多了,非常熟悉,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口头禅。不论是演艺界明星、媒体工作者、企业家,乃至官员,一旦传出丑闻,或接受调查,或被追究责任,“得罪谁了”的猜测就会甚嚣尘上。为什么就不相信违法而被追究,为什么宁愿相信“肯定是得罪谁了”?这背后就是对法律的不信任,相信有人可以凌驾于制度和规则之上,而非法律说了算。
法治社会的口头禅应该是:“他到底犯了什么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以往,全民守法问题,是与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全民守法”的概念,并将其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同并列,作为推进依法治国最重要的四项保障措施之一,只有全民守法,人人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才能具有生机勃勃的发展活力,才能实现政府与公民良性沟通的善政。
事实是最有力的说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法治不是抽象概念而在于具体实施,存在于每一次执法、司法实施的过程中。如果通过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就难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绝法外开恩,对每一起司法个案都公正审理,才能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近些年来,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不断提高,同时一些贪赃枉法、干预司法的个案依然存在,侵蚀着法律的权威,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就一定能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