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互助式扶贫现场会在清原县召开
11月26-27日,全省互助式扶贫现场会在抚顺市清原县召开。省扶贫办主任李军到会并讲话,抚顺市及清原县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14个市,绥中、昌图县,15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及宽甸和部分贫困人口较多的面上县扶贫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学习互助式扶贫资金滚动使用的经验做法,提高全省对互助式扶贫可行性和有效性的认识,进一步推广和实施互助式扶贫这种模式,不断把扶贫机制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会议指出,我省从2007年开始,对扶贫资金滚动使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开展了互助式扶贫试点工作,到2013年底,全省先后在27个县(市)、882个贫困村开展了试点工作(国家级试点村92个、省级试点村790个)。吸纳入社农户9万户(贫困户7.1万户)。全省互助资金规模达到3.04亿元(省以上财政投入扶贫资金2.7亿元,占88.8%),共借款10.1万次(贫困农户借款8.4万次),累计发放借款6.4亿元(贫困农户5.6亿元)。互助式扶贫滚动使用扶贫资金,有效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缓解了贫困农户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快了贫困农户增收致富步伐,增强了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放大了扶贫资金集聚效应。
会议强调,推广和实施互助式扶贫是提升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是今后实施扶贫到户的工作方向。一是要制定实施计划,分步推进,争取用1-2年时间,把到户扶贫资金转到互助式扶贫上来。二是要选好实施载体,科学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吸收存款,只吸收成员股金;不对外放贷,只对成员发放贷款;不对成员支付固定回报;不跨区经营和超规模发展。三是要明确扶持主体,注重成效。始终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扶持的主体。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要解决好“放好”和“收好”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会议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实行互助式扶贫,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顶层设计,更需要抓落实、讲实效的基层执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要加强资金监管。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发现潜在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化解资金风险。三是要搞好学习培训。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乡村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工作。四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加强对扶贫改革创新的宣传力度,宣传互助式扶贫及资金滚动使用的重要意义,引导贫困农户转变思想观念。
会议由省扶贫办副主任韩国才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