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抚顺市召开
8月16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抚顺市召开。会议对全省近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交流了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府副省长王大伟,以及省人大、政协,组织部、综治办、法院、公安厅等各单位的领导应邀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史建新主持会议。
王大伟副省长强调,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是防风险、保稳定,推进平安辽宁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人民调解法》,以组织建设、规范建设为抓手,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队伍、提高调解水平,积极投身“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以机制创新为牵动,更好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鼓励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多提供政策和保障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业务指导,搭建更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最大限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消除矛盾,尽快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二是要以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的力量和工作基础。要不断发展壮大人民调解队伍,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城市治理网格化的大盘子,依托数字化平台,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调解网格体系,实施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的排查调处。三是要以规范建设为助力,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量、增效能、出品牌。要始终以当事人满意为目标、以调解成功率为核心、以提高协议履行率为宗旨,建立一整套科学的模式,打造一大批精品案例,扩大人民调解的品牌效应,提高人民调解的认知度和公信力。四是要以强化领导为保障,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程,落实好调解工作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建立“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制度。要加强典型人物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林志敏厅长对全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行动。二是主动作为,注重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三是加强研判,依法施策,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及时性。四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五是部门联动,多元化解,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六是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他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加大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加大督促指导和保障力度,持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2014年以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近6.5万件,防止群体性上访案件近300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近900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00多件,充分印证了人民调解工作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振兴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作用,也涌现了一大批富有突破性和创新性的经验做法,成为推动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快速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会议通过播放宣传片的形式,对抚顺市多元矛盾化解“五调齐动”工作、丹东市精品人民调解、朝阳市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盘锦市构建网格化信息化调处联动格局的经验进行了交流。
会前,与会代表先后实地考察了抚顺市南花园派出所“公调”工作和河东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物调”工作情况,并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资深法律工作者、长期从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展开座谈,征求他们对于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各市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副市长、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层(处)科长参加了会议。法制日报、辽宁日报、辽沈晚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法制报以及抚顺电视台等当地新闻媒体的记者,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全程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