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首份保险业工资集体合同出炉

13.10.2015  13:07

  10月12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大连市保险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日前审议通过《大连市保险行业2015-2016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该市保险行业从此建立起行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也是我省首份保险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该合同涉及全市财产险和寿险公司出单、财务、单证管理、查勘定损等12个岗位的近万名职工,约定2015年度至2016年度各岗位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2000元,核保等4个岗位的最低工资比大连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高出了108%,各岗位工资较上年度平均增长不低于5%。合同还约定,因行业经营特点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因素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经审批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弹性工作制。另外,针对保险行业普遍存在的加班现象,合同中明确提出,休息日加班由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执行国家统一标准按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