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
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
———省委组织部解读《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下)
辽宁日报: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不强,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和事业成败。《决定》提出“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筑牢党的最基层组织”,具体有哪些要求?
答: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基层党组织18.3万个,其中党支部16.2万个,占88.5%。党支部是发展、教育、管理党员的基本单位。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把党支部牢牢抓在手上。因此,《决定》提出,按照坚持标准、注重经常、讲求实效的要求,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筑牢党的最基层组织。主要是五条标准:(1)组织健全,支部委员会坚强有力,任期届满按时换届。(2)制度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报告工作等制度健全。(3)运行规范,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4)活动经常,政治学习、思想交流、创先争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经常有效。(5)档案齐备,会议材料、组织生活记录、党员档案等资料管理规范。
辽宁日报:《决定》提出要“开展基层党组织评估定级,建立晋位升级常态化机制”,请问是怎么考虑的?
答:应该说,全省党的基层组织总体上是坚强的,是有战斗力的,但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组织没力量、有其名无其实,不能正常开展活动,难以发挥作用等。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制约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的发挥,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为此,我们提出,要开展基层党组织评估定级,建立晋位升级常态化机制,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强起来。一是搞好评估定级,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对每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客观评估、分类定级,对每个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分析研判。二是搞好分类推进,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推进晋位升级。三是搞好后进整顿,重点是通过选派“第一书记”、下派工作队、部门帮扶等措施,推动转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