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利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今天是辽宁省第九个政务公开日。九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市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全面推进服务高效、公开公平、法治诚信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便民信息54266条,公开和更新规范性文件2266件,全市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流程,使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市民可通过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和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公开载体,随时查阅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决策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五个方面信息公开,其中,“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审计公告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进一步完善沈阳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市34个部门的309项审批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审批”方式进行办理,保障群众监督权。
——拓宽政务公开服务载体。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定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宣传和解答政策,帮助解决问题。重视群众诉求办理,2014年,通过民心网受理群众咨询、诉求22000余件,办件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充分利用民心网、96123市民热线、市长信箱以及《民生连线》、《民意直通车》、《连心桥》等平台,进一步整合报纸、电台、电视和网络资源,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参与权。
2015年,面对发展新常态,政务公开也面临着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全市重点工作,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智慧城市和法治诚信政府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成果。
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坚持需求导向,以主动回应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入手,全面推进医院、学校、交通、水电气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快编制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树立开放思维。做到“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一方面继续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通过“走出去”及时将政府政策和信息传递给群众,解读法规政策,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政务公开·走进政府》活动,主动打开政府大门,践行开放办公理念,组织群众代表走进政府部门,参观为民服务流程,通过“请进来”使政府服务和群众监督无缝对接。
树立创新思维。加强与媒体合作,创新载体公开形式,强化信息发布更新。继续做好早午晚版《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民生连线》、《政务公开报》、《看今天》、“114政务服务热线”等多种载体的政务宣传和服务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的互动,在研究制定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政策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利用移动终端、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载体发布政府信息。建立完善“网络回应人”制度,搭建好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健全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政府新闻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树立互联网思维。以建设智慧沈阳为契机,重视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云”服务平台,推进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完善城市基础数据库,解决部门信息孤岛问题。对各职能部门分别运营的21条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平台,整合优化为“12345沈阳市民服务热线”,方便老百姓的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通过信息化和大数据平台,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智能水平。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政务公开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zfw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