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位安地锁 安捷公司被处罚
广昌路有临街门市用轮胎、塑料筐等杂物占公共车位-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摄
新闻回放:近日,沈阳市沈河区南杏林街上,停车场工作人员用安装地锁的方式为按月交费的车主预留车位。警方表示,停车场管理方尚未在属地派出所备案,不允许收取费用,私设地锁行为违规,责令涉事企业整改。
首次报道题目:《300元包月公共车位被“锁”》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因为在路内停车泊位安装地锁为车主预留车位,涉事停车场管理方及涉事人员被处罚。
昨日,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本报反馈,安装地锁的停车场工作人员已被公司辞退,管理方被处2000余元罚金。
昨日上午,记者回访沈河区南杏林街发现,原本14个地锁已被拆除11个,其余3个因为没有联系到车主无法挪车,暂未拆除。沈河公安分局风雨坛派出所安排民警在现场值守,车主取车后,将对地锁进行拆除。
沈阳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透露,警方近期将加大力度开展打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占用路内公共泊位、占用边石上共有产权公共泊位、路内停车场为缴费车主占用固定泊位等三类情况,可拨打110举报。
沈阳市停车办:路内停车位归全体市民所有,楼盘门市前车位归小区业主所有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近日,本报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公共停车位被占的情况。
为此,本报记者连日来走访沈阳巿区多条设有公共停车位的街路,发现不少临街商户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摆放了桌椅、轮胎、塑料筐、石块、自行车、快餐桌椅等杂物或是用绳拉网占位,或者干脆用油漆覆盖划好的车位线,写上“禁停”字样,把公共资源变成了私有资源。
-投诉
公共车位咋成
“专属车位”?
沈阳市民孙先生说,8月6日,他到沈河区广昌路附近一楼盘看房,开车在附近转了一圈,也没找到停车的地方。
“不少停车位空着,但被商户放上了轮胎、塑料筐、凳子占着。”孙先生说,其间他下车先后向5家商户恳请挪走杂物,让其停车,均被拒绝。
孙先生认为,马路上规划的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被商户用杂物占位,不让其他车辆停靠,属于将公共服务资源挪为私用。
市民王女士也有类似的经历。王女士家住大东区新华壹品小区,因为在园区里没有车位,所以平时回家就将车停在楼下的街边。7日下午,她刚将车停在园区外一临街商铺门前的停车位上,一名男子就从商铺出来让其挪车。王女士不想挪车,但又担心被人划车,只能挪走。
“小区外面施划的公共停车位怎么只成了少数人的‘专属车位’?”王女士说。
-现象
不少公共停车位被杂物占据
昨日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沈河区广昌路附近,一家生鲜超市门口的两个路内公共停车泊位上摆着塑料筐。
“能把筐拿走,停下车吗?”记者向生鲜超市销售人员询问。
“我们把塑料筐放在车位上,就说明这个车位我们要用。”销售人员回应。
“现在这个车位也没有车辆停呀。”记者追问。
“一会儿就有开车送货的了,没有送货的,我们就在这里摆摊卖东西,你要是停车,去找其他车位吧。”销售人员不耐烦地说。
记者走访广昌路、奉天街、合众三巷等街路,看到路边石以下路内停车位,被门市商户用杂物占用情况比较普遍。对此,受访的10余家商户均表示,车位设在商铺门前,为商户专属,社会车辆不能停靠。
不仅路内停车泊位存在被私占问题,一些设在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也是如此。
昨日13时许,在大东区上园南路不少临街门市门口设有公共停车位,个别停车位被临街商户摆出杂物占位。
“万一外来车辆停在门口不走,送货的车都停不下,让我咋做生意。”一临街商铺负责人称。
商铺负责人说,当初商铺门前规划停车位时,停车场管理方为临街门市开具了停车卡。用杂物占位,并无不妥之处,车位归商户专属,也是“名正言顺”。
周边多家商铺的负责人透露,在该地段门市前车位停车并不交费,平时停车场管理人员主要看守路内停车泊位。
也有一些商家表示,“专属车位”是花钱买的,是为了避免来店顾客无处停车,影响生意。
-停车办
私占公共停车位的
多是个体商户
根据沈阳市停车场管理部门的调查显示,私占公共停车泊位的多数为个体商户,其中采取放置杂物方式的占36.36%,设置地锥的27.27%,商铺延伸的18.18%,放自行车的9%,放广告牌的9%。
沈阳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马路边石划分区域,边石下方的路内停车位归属权为全体市民所有,不允许占位私用;如果是小区楼盘门市前的公共停车位,按权属来说,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
据其介绍,对于小区周边的收费停车场,产权已租赁给社会企业经营,对于外面的社会车辆,经营方可以按照规定价格收费,对于小区业主或门市商户,停车费收费事宜,则以协商为主。
沈阳一家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对于园区外路内车位的经营权,已有物业企业考虑参与日后竞标,目前仍在筹备阶段。
-律师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设障影响停车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根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或者擅自施划、撤销停车泊位;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的使用。
杨继新认为,本着谁方便谁使用的原则,门市商户用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浪费公共资源,其行为不妥,市民发现可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