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包月 公共车位被“锁”
民警将南杏林街两侧停车位的地锁拆除-华商晨报记者张诗尧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300米长的街路上,设有54个路内公共停车位,本来方便了附近居民停车,可是,其中14个车位被地锁“控制”。
沈阳市沈河区南杏林街上,停车场工作人员用安装地锁的方式为按月交费的车主预留车位。警方表示,停车场管理方尚未在属地派出所备案,不允许收取停车费,私设地锁行为违规,责令涉事企业整改。
公共车位被包
设地锁变“路障”
举报
沈阳市民张先生家住沈河区永环社区,近日,他在小区附近的南杏林街路边停车时发现,沿街两侧划定了停车区域,可不少停车位安装了地锁,限制停车。
张先生向小区内其他车主询问得知,地锁是停车场管理方安装上的,这些特定的停车位专门给包月交费的车主预留。
张先生还在街边的电线杆上曾看到过一份告知单,内容为“沈阳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在沈河区政府组织的公物拍卖中合法竞得本路段的经营管理权,经本公司研究决定及沈河区相关部门同意,拟于近期对本路段停车泊位开始收费管理”。
对此事,张先生提出质疑,“安地锁给包月车主预留,被占用的车位无法临时周转,势必会加剧停车供需矛盾。”
另一位居民刘先生证实了这样的说法。他说,该路段附近多为开放式小区,原来白天附近商铺、单位停车,晚上居民停车,停车位流转顺畅,现在地锁立上了,居民晚上回家眼看立着地锁的闲置停车位却无处停车。即使是交了费安上地锁,也未见该公司提供夜间照看车辆的服务。
刘先生还透露,近期附近已出现过车辆被划事件。
300元包月可安地锁
有商铺订了10个
调查
昨日8时许,记者来到南杏林街,300米长的街路两侧共划有54个公共停车位,记者数了数,14个车位地面上安装有地锁。
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从安装了地锁的车位启车离开,随后他又下车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钥匙,将地锁立起。
“300元包月停车,交完钱可以安地锁。”中年男子说,地锁是由沈阳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安装,交一个月停车费,就可以领到钥匙。
附近一家汽车美容店负责人透露,该店及员工在门前一共预订了9个停车位,部分已经安了地锁,如果车主需要,可以转租,目前已经转租出一个车位了。
9时30分许,一名年轻男子骑着电动车在该停车区域巡视一圈后,被一位女车主拦住。
“小伙儿,现在还有车位没?”女车主问。
“就剩一个了,包月交费,每月300元。”男子回应。
“能安地锁不?”女车主追问。 “没问题,要预订得抓紧,想要车位的人太多。”男子提醒。
记者上前与男子攀谈,男子自称是安捷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南杏林街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男子说,7月份,沈阳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竞得南杏林街路段的经营管理权,经沈河区相关部门同意,将对本路段停车泊位开始收费管理。
男子称,包月预订后,安捷管理方负责安地锁,两把钥匙全给车主。他还透露,因为部分停车泊位在商铺门口,需先征求商铺的意见,沿街商铺每家至少预订了两个车位,有商铺最多订了10个。
行动:安装地锁违规警方现场拆锁
对于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在停车泊位设置地锁的行为,沈河区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安捷方面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了南杏林街路段路内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权,但其私设地锁行为违反了《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停车办将联合属地派出所对地锁进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涉事停车场管理方进行处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沈河区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区域内停车泊位管理企业不许在停车位设地锁,发现必须拆除。
昨日中午,沈河公安分局风雨坛派出所执法人员对南杏林街沿线停车泊位设置的地锁进行拆除,并对地面上残余的部件进行清除,平整地面。
公安执法人员还对沿街商户进行了相关提示,商户表示,今后不会租赁带有地锁的车位,发现问题将及时报警。
8处地锁被拆除,另6个车位上有车辆停靠,执法人员表示,将联系车主,并责令涉事停车泊位管理方进行拆除。
风雨坛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合法取得了停车泊位的经营权,但相关手续并未办完,尚未到派出所进行备案,原则上不允许收取停车费用。
整改:涉事企业通知车主拆锁同意退费
停车泊位管理方为何要在停车位上安装地锁?
昨日下午,沈阳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停车位管理的负责人回应称,获得经营权后,有不少车主与安捷方面达成按月租赁车位意向,这就需要为车主预留车位,由于人手有限,看不过来,所以管理人员想出了设置地锁的方式,为车主留位。
上述负责人承认,企业尚未在南杏林街属地派出所完成备案,预计本月20日左右手续可以办完。
上述负责人表示,安捷方面将积极整改,联系车主对地锁全部拆除,研究日后停车泊位管理和收费的对策。
据其透露,目前,共收取车主1000余元预订车位的意向款,其余安装的地锁属于预留车位,尚未收费。已收取费用的,如车主要求退款,将全额返还。
私占停车场泊位每个罚200元
规定
根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或者擅自施划、撤销停车泊位;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的使用,对于擅自施划或者撤销停车泊位,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200元罚款。
每天增600辆车
停车遇难题
延伸
南杏林街附近居民反映,该地段因停车问题多次引发纠纷。路内停车泊位不少被临街商铺预订,限制了车位流转,附近居民的停车难题,未能彻底解决。
多位居民反映,此次收费事前未收到任何部门征求意见,只是车上夹了一张收费通知单,当天就开始收费。
警方表示,该地段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曾公开拍卖过两次,但因停车收费存在阻力,均以流拍收场。
沈阳市公安局公开数据显示,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现已突破180万辆,并以平均每天600辆的速度增加,机动车量与停车泊位比为1:2.6。
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公安机关推进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全市道路两侧共设置9.7万个路内公共停车泊位。但是,一些公共停车位却屡被占用。
沈阳警方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沈阳市已共清理地锥地锁及杂物占用停车泊位5126个。
市民如发现占用路内公共泊位、占用边石上共有产权公共泊位、路内停车场为缴费车主占用固定泊位等三类情况,可拨打市、区两级停车管理部门举报电话。
路内计次2~3元
路外最高10元/小时
收费
沈阳市停车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马路边石以上的区域,如设置公共停车泊位,需要征求临近小区居民的同意,但对于马路边石以下的路段,设置路内公共停车场,则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
公共停车场按权属性质可分为两类:一是路内停车场,二是路外停车场。
路内公共停车场目前是计次收费,白天(7时至21时前)2元,晚上(21时至次日7时)3元。
路外公共停车场(商场、超市地下停车场,医院、小区内停车场),既有计次收费也有计时收费,收费标准在每小时3元至5元,最高不超过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