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政”与 “公告注销”同步 大连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再出重拳

10.10.2016  16:06

  9月29日至10月8日期间,我市在《大连日报》刊登《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牌证作废的公告》,分批次对38225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牌证进行公告作废,目前,已公告近2万辆黄标车与老旧车辆牌证作废。同时,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采取“属地负责、行业自包、逐车落实、按时办结”等新举措,加速淘汰黄标车任务提前完成。

  据悉,为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市40856台黄标车淘汰任务,我市相继出台《大连市淘汰黄标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大连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突破性管控措施和继续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双管齐下,日前,又出台《通知》,再出五项新举措,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区成立本淘汰黄标车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本辖区淘汰黄标车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动员部署本辖区淘汰黄标车工作。二是实行行业自包。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服务业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安部门负责黄标车的清查、路面抓拍查扣、牌证作废公告和注销;交通部门负责营运黄标车的清查、查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营运证的作废公告和注销;三是逐车落实。各地区把黄标车淘汰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责任到

  人,确保不漏掉每一台黄标车。要求责任人逐台上门排查,见人见车,全程跟踪,督促报废。四是集中存放,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办结。为防止报废车辆存放混乱,要求各地区将报废车辆集中存放在本辖区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黄标车报废及申领补贴的相关材料,累积一定数量后,送交大连市黄标车淘汰补贴发放办公室集中办理。为了便民,减少车主麻烦,市环保、公安、交通、服务业委等部门整合资源,减化环节,实行一站办结,做到不让办事人多处奔波,费时费力。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市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政府督察室每天对各地区淘汰黄标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报市政府,每周进行通报,并在通报中进行排名,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