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依法治市公正执法宣传月活动

06.05.2015  12:15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宣传和展示沈阳公安公正执法成果,沈阳市公安局决定于5月份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依法治市-公正执法宣传月活动。5月5日,沈阳市公安局在和平分局太原街派出所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拉开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治市-公正执法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活动当天,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媒体记者、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代表参观了太原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后,又会同沈阳市公安局,就公正执法进行了深入座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晓刚参加会议并讲话,法制支队支队长费玉秋向社会各界汇报了全市公安机关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和推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与会代表就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这次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是沈阳市公安局开展依法治市公正执法宣传月活动的内容之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活动当天,全市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办案警种还分别采取设立现场咨询台、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民警走上街头,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赢得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

  同时,按照《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依法治市公正执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沈阳市公安局还将组织广大民警进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主题培训、开展“法律六进”及进行社会面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多年以来,沈阳市公安局一直把执法为民、公正执法视作生命线,特别是自2008年以来,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下,在全局范围内持续不断地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立足点,以推行执法公开和执法软硬件建设为切入点,以健全执法制度和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实现了公安工作法治化、执法活动规范化的预期目标。沈阳市公安局连续7年在全省公安系统执法考核中名列第一;2011年代表省厅以全部考核项目满分的成绩,通过公安部组织的全国执法规范化验收,公安部检查组评价沈阳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已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等4个单位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和平分局太原街派出所还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执法场所建设六个“示范点”之一。

  在提高民警能力和素质建设上,沈阳市公安局持续不断地强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意识,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采取远程教学、现场教学、集中示范教学等多种方式,共组织法制大讲堂106场(次),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1000余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演练50余次,民警参训率达到100%。2011年以来,先后9次组织民警参加公安部统一安排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全局在岗在编的民警全部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取得了相应岗位的基本级执法资格,执法单位的主要领导100%具备中级执法资格,一批同志还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被公安部纳入全国公安执法人才库。

  在推进执法制度建设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入手,立足执法实际,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沈阳市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沈阳市公安局执法文明用语规范》等执法制度80余件。制定了《沈阳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意见》《沈阳市公安局规范涉假案件执法行为工作意见》《关于办理涉毒案件的指导意见》等各类法律指导意见40余件,为基层执法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构建了法律服务体系。

  在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管理上,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共建成执法办案中心41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56个。2014年,又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对全局226个执法办案场所全部进行了精细化改造,除涉及搬迁和确无改造条件的以外,共有207个派出所实现了“规范设置与常态化使用管理”的优化升级。为保证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还配套出台了《执法办案场所“八室”建设标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工作规定》、《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伤)亡问题责任追究办法》等各种执法制度30余个,形成了长效、立体的执法管理机制,全面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

  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上,自2009年5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办案,均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登记,案件证据网上录入,案件审批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制作,案件监督网上进行。做到了办案全过程的可记录、可追溯,实现了计算机系统自动规范办案程序和办案时限,避免了人为干扰,破解了纸质办案难于监督管理的难题,为实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提供了系统保障。

  在推进警务公开上,从“阳光办案”、“阳光审批”、“阳光执勤”多个方面推行“阳光执法”,强力推动执法工作全面公开。开通了“网上公安机关”在线查询系统,把公安执法单位和部门的地址、办公电话、部门工作职责、权限、办事流程、依据、时限等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通过网上予以公布,做到了公开透明执法。

  在推进执法监督上,不断健全和完善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下发了《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沈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责任规定》、《沈阳市公安局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证据排除规则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依法取证工作,要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做到全程录音录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创新执法考评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在基层执法一线建立法制员监督制度,实现了执法监督、指导服务前移;将执法监督工作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实行案件法制统一归口审核机制,对案件实行“一案一审、一案一查、一案一评”,案件考评率达到了100%,做到了执法办案与执法监督同步;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