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布日本战犯判决书等三组档案文献
8月19日,沈阳市档案馆从馆藏历史档案中就有关侵华日本战犯档案进行了挖掘整理,首次向社会公布了三组档案文献,共20卷(件),204页,包括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书正本、新中国成立后日本战犯参观沈阳的档案、澳大利亚战俘档案文献。
澳大利亚政府战后就被日军关押在奉天的本国战俘资产赔偿问题的往来公文(局部)。
公文中关于资产赔偿的内容,每名战俘的赔偿金额均以日元为单位精确核算。
通过公布的档案可见,澳军少将C·A·卡拉汉名下有11771.26日元,H·B·泰勒准将名下有11975.44日元,A·P·德勒姆上校名下有8450.94日元,而作为下级军官的H·W·罗克上士名下则只有17.39日元。
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判决书
历史时期:国民政府时期
背景:抗战胜利后,从1945年12月至1946年5月,中国国民政府先后在北平、沈阳、南京等10个城市设立了10个专门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设在沈阳的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就是其中之一。1946年2月1日,国民政府设立东北行辕(沈阳)日本战犯拘留所。同年7月,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开庭,至1948年1月审判工作结束。
市档案馆副馆长马凤云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此次公布的档案是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书正本,共8件,涉及木村亀登、水本匡、根本英和、中村信男等11名日本侵华战犯。他们犯有对中国人民滥施酷刑、杀人、抢劫、破坏财产等严重罪行,于1946-1947年分别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有期徒刑等。
在公布的档案文献中,记者了解到,每份档案都真实详细地记录了战犯的情况及所犯罪行。如战犯木村亀登,于1934年1月10日奉命来东北,进入伪奉天军官训练所受训,同年9月20日任中尉,在日本特务土肥原贤二主持的专以侵略东北为目的的特务机关工作,后升任伪满陆军步兵第十七团第三营营长,自1944年11月至1945年9月残害反满抗日地下工作人员,杀人、抢劫、集体逮捕人民滥施酷刑并肆意破坏财产,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