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2.08.2016 13:01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2016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研究室文字综合、研究室调研、宣传教育处新闻宣传三个岗位面试比例为1:5,法警总队司法警察岗位面试比例为1:3,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号先后顺序排序(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考生需在7:40前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大楼东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侯考室。
地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大楼
三、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8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前传真提交放弃声明。未按时报到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规定取消遴选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考生查询笔试成绩可致电024-22696155。
联系电话:024-22696480
传真:024-22696479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2日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2.08.2016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