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向4公职人员行贿102万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汤洋)为揽工程,公司总经理马某代表公司向抚顺四名公职人员行贿102万余元。
借丧事、订机票等机会行贿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马某和其所在公司均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犯罪,马某获刑一年六个月,其所在公司被处罚金200万元。
马某曾任抚顺一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某在担任该建设工程有限总公司经理期间,在为其公司参与的抚顺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土方工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学楼建设工程投标、竞标过程中,为谋求不正当利益,挂靠沈阳一建筑集团获得标段。2010年初至2014年春节前,马某代表公司向抚顺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某某行贿,共计22万元和价值5000元的商场购物卡一张。
2011年3月至10月,马某在东洲区承揽、建设各种工程项目过程中,借东洲区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某岳父去世之际、以处理费用为名、为吴某夫妇出国订机票等,共计向吴某行贿143350元。
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马某其公司参与的抚顺市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工程、抚顺市顺城区社会福利中心改建等工程投标、竞标过程中,代表公司三次向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某行贿,共计3.5万元。
2011年春节前后至2013年春节前后,马某在承揽建设抚顺市东洲区阿金沟农民安置工程过程、抚顺市东洲区实验小学分校幼儿园新建教学楼维修建造工程、东洲区承揽、建设各种工程项目过程中,代表公司向抚顺市东洲区委书记徐某行贿60万元和价值2万元的商场购物卡四张。
总经理因行贿被判一年六个月
2014年3月,马某被监视居住。经查,马某向多人行贿共计1023350元。
今年5月,法院一审认定涉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00万元;马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马某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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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行贿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在单位行贿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行贿所取得的非法利益中饱私囊,归个人所有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个人行贿罪处罚,即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晨报图形杨佳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