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1月11日,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大会常务主席顾春明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将在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听取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沈阳市振兴发展战略规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将把以上七个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酝酿,并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和市政府市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的汇报,通过了正式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并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市十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建议名单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正式人选名单,将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王蒙徽、姜有为、潘利国、赵长义、韩东太、邢凯、李继安、徐璐、黄凯、聂洪升、于波、王开军、张宁出席会议。(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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