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月3日,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曾维为首的相关市领导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听取了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汇报。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分别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汇报发言。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初立华围绕服务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服务妇女的工作生命线等五个方面汇报了沈阳市妇联系统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并向市委提出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政府向群团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等意见和建议。 曾维书记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指出,中央下发的《意见》是指导群团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群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党委要带头深入学习《意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群团组织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特别是牢牢把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核心要义,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高度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曾维强调,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来谋划、去推进。全市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认清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站在夯实党的阶级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的高度来开展工作。要坚持为大局服务的价值取向,团结动员群众在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建功立业中,充分施展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的重要作用。要更加强化问题意识,切实找准影响和制约群团工作的突出症结,不断完善推动工作实现新突破的思路举措。要着眼于更好地服务所联系群众,善于用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推动工作,确保群团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曾维要求,全市各级群团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统筹抓好巩固传统阵地和扩大新的阵地,不断增强基层群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更加自觉地践行群众路线,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更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有力支持,及时解决问题,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沈阳市委副书记邢凯主持会议,市领导王翔坤、马占春、刘桂香、姜军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