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13.11.2018 15:1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一、为什么制发本公告?
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特制发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取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第三条 纳税人提出申请减免税时,纳税人应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的规定。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3.11.2018 15:14
故
事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收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地方税务局
关于葫芦岛知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办理行政登记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葫芦岛知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地方税务局